
精密調查與科學治理

日本領臺初期,原擬以臺灣舊有習俗為基礎,建立殖民地的法律規範,以解決因風俗、語言差異而未能妥善處置紛爭的問題。因此,總督府針對舊有習俗展開一連串的調查,以便法官可參酌「舊慣」進行審理。1901年(明治34年),「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」正式成立,以收集舊有文獻、實地考察、訪問耆老等方式,展開對土地買賣秩序等商業、生活習慣的調查,並完成《清國行政法》、《臺灣私法》、《蕃族慣習調查報告書》等。除了「舊慣」的調查,總督府亦針對臺灣各項產業發展、土地稅賦等,進行精密的調查,建立各類統計數據,並以這些數據為基礎,採取科學方法經營臺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