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噶瑪蘭(宜蘭)到歧萊(花蓮)之間,原本並無陸路,海路是唯一交通方式。1874年(同治13年)日本藉口琉球船民遭臺灣原住民殺害而出兵臺灣南部(即牡丹社事件),清朝因而派遣沈葆楨來臺善後,宣告「開山撫番」。而羅大春也為沈葆楨召至臺灣北部,接任臺灣兵備道夏獻綸的臺灣北部防務及「開山撫番」事務。
羅大春率領官軍、土勇工役、營勇的續開鑿,在持續調撥兵勇支援、及沿途廣築碉堡的經營下,於1875年(光緒元年)率親軍取陸路,經大南澳、大濁水、大清水後抵達新城,正式開通自蘇澳到花蓮港的北路,其後更陸續開往吳全城、水尾。而碑文正是當時「斧之、斤之、階之、級之、碉之、堡之」的記錄。
*參考來源:
1.施添福,〈開山與築路:晚清臺灣東西部越嶺道路的歷史地理考察〉,《師大地理研究報告》30(1999),頁65-99。
2.羅大春,《臺灣海防並開山日記》(臺北: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,1972)。
*延伸閱讀:
1.施添福,〈開山與築路:晚清臺灣東西部越嶺道路的歷史地理考察〉,《師大地理研究報告》30(1999),頁65-99。
2.羅大春,《臺灣海防並開山日記》(臺北: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,1972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