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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纏足的婦女
臺灣傳統的漢人社會中,女性多為纏足,因小腳表示家境富足,可以容受女性免於從事勞動,因此許多父母從小就幫女兒用布纏腳,才能有三吋金蓮。早期社會,漢人女性大多纏足,原住民與客家婦女普遍沒有纏足的習慣,直到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為了生產勞動力的規劃著想,以及接受西方思潮的仕紳起來反對舊有傳統的思想,主張解纏足。1915年四月臺灣總督府透過保甲制度,正式全面推動放足斷髮運動,才使女性纏足比率大幅下降。
*參考來源:
中央研究院數位典藏資源網(纏足解放,女性大步向前走),中央研究院,2013/06/24,http://goo.gl/p3Kxxf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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