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至主要內容
:::
:::
展品資訊
子項目
  • 首頁
  • 展品
  • 文官佩刀

文官佩刀

日治時期,總督府對於警察的服裝,有嚴格的統一規定,1899年,在日本天皇的許可下,公布「臺灣總督府文官服制」以及「臺灣總督府文官服制規則」。總督府的文官服裝,因官等的不同而有所區別,官等主要有敕任官(簡任官)、奏任官(薦任官)及判任官(委任官),而服飾的變化體現在上衣、肩章、褲子、帽子、劍、劍緒、劍帶、外套等方面。文官的配劍主要有分長劍及短劍,長劍制式樣式為劍柄長五寸,頂部有櫻花圖樣,劍鞘為黑色皮革,長二尺三寸。短劍制式樣式為劍柄長三寸五分,頂部也有櫻花圖樣,劍鞘為黑色皮革,長一尺。1920年時,僅保留長劍。
*參考來源:
彭威祥,〈日治時期臺灣學校制服之研究〉(臺北:國立政治大學臺灣史研究所碩士論文,2010)。
  • 文官佩刀
  • 文官佩刀
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