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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7年初,隨著四十週年將近,臺灣人權促進會會長陳永興與《自由時代週刊》主辦人鄭南榕發起成立「二二八和平日促進會」,主張將2月28日訂為紀念日。鄭舉辦演講、遊行活動,要求公開紀念二二八事件、公布真相、平反冤屈,面對軍警干涉仍連續幾年推動,讓越來越多受害者家屬願意站出來,事件的不同面向才開始在社會上被公開討論。
此物件為「2‧28四十週年紀念」相關活動之紀念手帕,中間圖案以和平鴿、十字架、百合花來傳達:「希望二二八的犧牲及所流的血得以灌溉臺灣這片土地,並長出和平公義的新生命。」此圖案成為日後「二二八公義和平運動」的主視覺。
林心智 設計、林晚生 提供
*參考來源:
1.二二八和平促進會編,《走出二二八事件陰影:二二八和平日促進運動實錄(1987~1990)》(臺北:二二八和平促進會,1991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