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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二二八事件
「二二八事件」於1947年發生,其發生背景及原因包含了當時政治、社會、經濟、文化等極為錯綜複雜的因素。1947年2月27日傍晚,專賣局查緝員在台北大稻埕查緝煙販,毆傷又槍殺市民,民眾對專賣局貪官汙吏,以及對物價高漲的不滿爆發。28 日上午,憤怒群眾湧向專賣局臺北分局抗議,並到行政長官公署前廣場示威,公署以機關槍向群眾掃射、引發死傷,衝突更擴及全島,其中以前台籍日本兵、青年學生與國民政府軍隊對抗,最為活躍。3月8日國軍援軍抵臺,大批臺灣地方菁英遭到殺害,甚至公開處決,本土仕紳青年被關押清算。在後續國民黨黨國體制,長達38年的戒嚴高壓統治下,「二二八」成為近代史的禁忌,直到解嚴前後,才有民間發起的平反運動與歷史重建工作。
*參考來源:
1.張炎憲等,《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》(臺北: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,2006)。 2.張炎憲等編,《二二八事件辭典》(臺北:國史館,2008)。
*延伸閱讀:
1.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,2017/09/27,http://www.228.org.tw/。 2.「228‧七O:我們的二二八」特展,2017/09/27,http://the.nmth.gov.tw/nmth/zh-TW/Theme/GetSpecialDetail/cb023922-dac6-479e-ba8c-0078b8ae86a4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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