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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助產婦用分娩記錄病歷表
本物件為「臺灣總督府台中醫院助產婦用分娩紀錄表」,其診療內容項含:家族歷、既往歷、現在姙娠、外診所見、乳房、腹部、子宮、胎兒、下肢及測診等欄位。 1895年日本政府以防止臺灣疫病蔓延為由,在臺北大稻埕設立大日本臺灣病院,並自隔年起陸續於各城鎮中設置公共醫院,進行地區傳染病控制。臺灣醫療發展也在西式病院建立後逐漸發生改變,從制度層面來看,臺灣的醫師類別開始分為「公醫」及一般開業的「醫師」:由後藤新平建立的公醫體系配合警察系統,進行傳染病預防、種痘、傷患救護、精神病患監護及衛生管理等業務。其中,依附於警察廳底下的公醫又稱「警察醫」,平時擔任法醫職位,當疫病發生時則負責檢診指揮的工作;另一方面,日本時期的「醫師」需要取得「醫業准許證」才能准許開業,1916年頒布的「臺灣醫師令」、及1942年的「國民醫療法」皆是用來規定取得醫師資格的條文。 而從體制面來看,日本政府開始在臺灣培植醫學生(包括研究傳染病的研究人員),因此引進大量現代醫學學科:包括解剖、生理、病理、藥物、內外科......等現代醫療技術及學門,並培育出使用現代醫療技術的「醫師」人才。從本物件中便可看見日本時期「醫師」使用現代醫療概念,開始對病人家族史、病史及病歷進行系統性的管理。
*參考來源:
1.莊永明,《臺灣醫療史:以臺大醫院為主軸》(臺北:遠流,1997年) 2.張秀蓉 編著,《日治臺灣醫療公衛五十年》(臺北:臺大出版中心,2012年) 陳永興,《臺灣醫療發展史》(臺北:新自然主義,1997)
*延伸閱讀:
1.莊永明,《臺灣醫療史:以臺大醫院為主軸》(臺北:遠流,1997年) 2.張秀蓉 編著,《日治臺灣醫療公衛五十年》(臺北:臺大出版中心,2012年) 3.陳永興,《臺灣醫療發展史》(臺北:新自然主義,199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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