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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了警察與保甲的配合,尚有多種途徑與手段可援引地方既有社會力,從而協助統治。以竹南許宗濂為例,許宗濂於1868年考取生員,並為竹南中港愛蓮書院塾師,日本時代被聘為公學校漢文教習。許宗濂於1897年4月獲頒紳章,經此之後,舊仕紳成為統治協力者,雙方互蒙其利,地方統治更形穩固。
*參考來源:
1.臺灣總督府警務局編、蔡伯勳譯註,《臺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第二編 領臺以後的治安狀況(上卷)》(臺南: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,2008)。
2.臺灣人物誌(1895-1945)資料庫,漢珍數位圖書,2013/06/24,http://tbmc.ncl.edu.tw:8080/whos2app/start.htm。
*延伸閱讀:
吳文星,《日治時期臺灣的社會領導階層》,臺北:五南圖書出版公司,2008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