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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霧社事件後,臺灣人轉以社會運動的方式,反抗殖民政府的欺壓,以達到臺灣人民自主、自治,終在1935年11月22日,臺灣有了史上第一次民主選舉,為臺灣各州市、會、街庄協議會員的選舉,投票率高達9成,當時投票方式、規定已與現代相仿,包含政見發表、秘密投票、不可賄選等。
在投票前,各州印製選舉手冊,明定選舉規定,此即為臺中州會、市、街庄協議會員選舉手冊,由臺中州警務部於1935年(昭和十年)8月20日出版發行,可見當時的選舉規定與準則,大致與現代選舉相同,其中可注意的是,當時投票者須符合以下條件:為日本帝國之臣民、25歲以上的男子、居於選舉地六個月以上並能獨立生計、六個月以來繳稅5圓以上者,始可投票,且女性不得參政,據統計,當時適合投票者僅有2萬8千人,以現在觀點而言,此次選舉尚不成熟,且由於種種限制並不具有普選性質,但為臺灣邁向民主社會的第一步。
*參考來源:
1.陳柔縉:《台灣西方文明初體驗》,台北市:麥田,2005年出版。
*延伸閱讀:
1.陳柔縉:《台灣西方文明初體驗》,台北市:麥田,2005年出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