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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基督教長老教會人權宣言(1977年)

面對臺灣戰後戒嚴局勢與中國吞併等外交困境,臺灣基督長老教會於1977年8月16日發表《人權宣言》,以臺灣人民的社團名義,促請政府針對臺灣前途「使臺灣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」,首度公開追求民主、自由、自決的聲音。宣言內容由高俊明、鄭兒玉、翁修恭等人一同起草定稿,並顧念臺灣人的歷史命運。當時除函送美國總統卡特和各地長老教會之外,也發表於該年8月21日的《臺灣教會公報》(第1329號)。這篇宣言,不但是1970年代長老教會三大宣言之一,也是當時臺灣最具前衛性的主體性公開訴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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