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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臺南廳大竹里鳳山街戶口抄本
1901年(明治34年)8月,臺灣最早的戶口調查先在桃園廳施行試驗。之後於1905年(明治38年)10月1日全面展開,是為「第一次臨時臺灣戶口調查」。臺灣總督府特設臨時臺灣戶口調查部,在各廳設地方委員、監察委員、監察補助調查委員,並由保正、甲長、街庄社長及書記等協助警察整理轄區內的戶口調查簿。 日治時期改造清領臺灣的聚落自治自衛組織所形成的地方基層制度,既是地方行政之一環,也是社會控制機制的一部分。1911年起成立保甲聯合會,並設有保甲事務所、設置專職的保甲書記,協助執行地方行政事務,其中最重要的職務之一為戶口行政。保甲書記的日常工作包括出生、死亡、結婚、離婚、遷入、遷出、寄留等事項的登記,並將應申報之報表交由派出所巡查轉呈郡役所警察課統一登記。人民請領戶口謄本,也由保甲書記負責抄發。
*參考來源:
蔡慧玉,〈日治時代臺灣的保甲戶籍行政〉,收錄於張炎憲主編《歷史文化與臺灣:臺灣研究研討會76-100回紀錄》(臺北:臺灣風物,1996)。
*延伸閱讀:
王泰升,《臺灣日治時期的法律改革》,(臺北:聯經,1999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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