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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新國家的主張
隨著國際情勢的變化,中華民國的國際空間逐漸壓縮,國家定位與臺灣主權議題日漸浮現,卻也是最禁忌的議題。1964年9月由國立臺灣大學政治系教授彭明敏與謝聰敏和魏廷朝共同起草「臺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」,指出蔣介石的「反攻大陸」不可能實現,並提出「一個中國,一個臺灣」及「重新制憲與尊重人權」的主張,認為臺灣有能力建立一個國家。三人印製傳單,未及發出即遭逮捕,被控「意圖顛覆政府」,分別被判刑八至十年不等,其中彭明敏1970年1月逃至瑞典。 1980年代民主化潮流勢不可擋。《自由時代週刊》發行人鄭南榕於1987年金華國中演講中,公開講出「我叫作鄭南榕,我主張臺灣獨立!」。1988年更與臺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共同發起「新國家運動」,公開倡言「臺灣獨立」主張。1989年因雜誌刊登臺灣新憲法草案遭判亂罪起訴,鄭南榕自囚於雜誌社,4月7日當局擬強行拘提時,引火自焚身亡。鄭南榕自焚事件,引發了民主化過程中更多的共鳴。
*參考來源:
1.薛化元、陳翠蓮、吳鯤魯、李福鐘、楊秀菁,《戰後臺灣人權史》,臺北:國家人權紀念館籌備處,2003年。 2.人權之路編輯小組(主編),《人權之路2008 新版──臺灣民主人權回顧》,臺北:財團法人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,2008年。
*延伸閱讀:
1.陳佳宏,〈解嚴前後臺獨運動之匯聚〉,《臺灣文獻》58:4,2007年4月,頁1-40。 2.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館藏:《鄉土時代週刊》雜誌272期,2013.032.0144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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