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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0年代臺灣的學生運動肇始於校園,1986年10月,臺大校方以《大學新聞》三期關於報導「李文忠事件」(因在臺大校園推動普選而被校方退學)的文稿未送審為由送交懲戒,大學新聞社停社一年、相關成員遭記過處分。之後相關自發性學生聯盟成員成立「自由之愛」組織,發行地下刊物《自由之愛》抨擊審稿制度,1987年前往立法院進行請願活動,更組成「大學法改革促進會」發起大學法改革行動、投入代聯會選舉等等。 三月學運(野百合學運)發生於1990年3月,因當時未全面改選國民大會,且國大代表又自行通過「臨時條款修正案」,將1986年選出的增額代表任期延長9年,創下國會議員自行通過延長任期的惡例。1990年3月16日9名臺大學生到中正紀念堂前靜坐抗議,拉出寫著「我們怎能再容忍七百個皇帝的壓榨」的白布條,而後一連串罷課、靜坐、絕食等行動。3月18日學生們正式發表了野百合學運的四大訴求:解散國民大會、廢除「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」、召開國是會議、提出民主改革時間表。甫當選總統的李登輝在總統府接見學生代表,承諾召開國是會議,而後學生代表正式宣布撤離廣場。三月學運對臺灣政局及社會造成多方面的影響,進一步凝聚改革的力量。
*參考來源:
1.薛化元、陳翠蓮、吳鯤魯、李福鐘、楊秀菁,《戰後臺灣人權史》,臺北:國家人權紀念館籌備處,2003年。 2.人權之路編輯小組(主編),《人權之路2008 新版──臺灣民主人權回顧》,臺北:財團法人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,2008年。
*延伸閱讀:
1.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館藏:野百合運動學生廣場文宣組編〈憤怒之愛〉宣傳單,2016.030.0021,戴章皇捐贈。 2.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館藏:水晶唱片發行錄音帶《我們不再等》一組,2016.030.0004,戴章皇捐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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